(原标题:棕榈股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)
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。会议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,董事会提前15日公告会议详情。会议于2025年8月6日14:30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,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,董事长刘江华主持。
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530名,代表股份805,402,885股,占总股本45.0815%。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3名,代表股份791,937,032股;网络投票股东527名,代表股份13,465,853股。其他出席人员包括部分董事、监事、高管及律师。
会议审议通过四个议案:1. 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;2.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(含发行规模、方式、对象、品种及期限、募集资金用途、利率、偿债保障、担保、挂牌转让、赎回或回售条款、决议有效期);3. 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;4. 延长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期限。所有议案均获合法有效通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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